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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吸入顆粒分析儀故障排除注意事項 維修與維護 1、以下情況執(zhí)行停止操作: (1) 結束當前測量操作; (2) 中止打?。?/span> (3) 查詢中止; (4) 操作錯誤。 2、當儀器發(fā)生死機現(xiàn)象時必須按“復位”鍵。 3、本儀器不宜在具有油霧及酸霧等腐蝕性氣體中工作。 4、不得將煙霧及高濃度顆粒物直接噴入傳感器取樣口,以免污染光學系統(tǒng)。 5、謹防震動,摔打、碰擊。 6、本儀器保修期一年(人為損傷除外)。 7、儀器在下列情況下應寄回我公司維修: (1) 工作時無顯示; (2) 測不到數(shù)據(jù); (3) 不能充電。 (4) 自校不合格。 1
、可吸入顆粒物測量范圍:0.001~10mg/m³;
2、相對誤差:≤15%;
3、檢測靈敏度:0.001mg/m³;
4、采樣時間:2分,5分;
5、數(shù)據(jù)存儲容量:分0-9區(qū),共10區(qū)500組數(shù)據(jù);
6、配接打印機:微型打印機;
7、工作電源:無外電源場合用內(nèi)置電池;有外電源場合用適配器接220V交流電源。在內(nèi)置電池充足電的情況下,可連續(xù)測量4小時。
8、體積: 主機
9、重量;